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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工作职责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是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、政策,贯彻中央和国家、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部署,制定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,强化师资队伍建设,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职能部门。两个部门一套班子,主要职责如下:
1.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需求,制定学校人力资源规划,负责师资队伍建设。
2. 负责学校机构设置,主导梳理部门及岗位职责。
3. 负责学校编制管理、岗位聘任、人员调配等工作。
4. 负责拟定、完善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,对各类人员进行分类管理。
5. 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及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。
6. 组织各学院各处室做好人才招聘引进工作。
7. 负责教职工职业规划、发展以及各类资格认定。
8. 负责教职工职称评审与聘任工作。
9. 负责学校绩效管理,组织全校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考核。
10. 负责学校人力成本预决算,教职工薪酬福利管理及劳资统计上报。
11. 负责收集、整理、汇总、归档人事信息资料。
12. 负责管理人事信息系统,上报人事统计报表。
13. 负责教职工考勤与奖惩管理工作。
14. 负责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、师德标兵等各类奖项的评选工作。
15. 开展学校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,为校领导相关决策提供服务。
16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设有处长岗、副处长岗、人才引进岗、员工关系岗、数据管理岗、薪酬管理岗、绩效考核岗。秉持“用好现有人才、稳定关键人才、吸引急需人才、储备未来人才”的理念,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与质量,为教职工提供高效、优质的服务。